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元代瓷器人物面部特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元代瓷器人物面部特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元代和田玉瑞兽特征
元代玉器螭虎特征:
1、此期玉器未见有单独的螭形物者,所见皆以纹图的方式琢饰在不同造型和用途的玉器上。
2、此期螭纹的造型,如四足分饰于身躯的两侧,作爬行状,尾分叉,身饰双条短平行线组成和竹节纹,都仿自汉魏时物,说明有前后的继承关系。
3、此期螭形,前额颇大,且高凸,而脸部五官,如眉、眼、鼻、口则集中在整个面部的下方,其与头额的比例是,凸额作头部的三分之二,而其它五官只占三分之一。
4、此期螭的脑后束发很长,从脑后一直飘至前两足的背脊处,甚至有飘至胸背处者。
5、螭形双肩上耸,前腿弯势柔软,作向前同时伸出的爬行头,而后两足,一弯一伸,呈矫健有力之势。
6、四足的关节处有呈漩涡式的云纹,近似的云纹最少的只在耸肩处两组,有的则有四组以上,直至八组,均成双成对,左右分列在四腿和双肩。
7、身上所饰的双平行组成的竹节纹增多,有的布满整个身躯和足尾处。
8、此期螭形之尾特别长,均有分叉,有的二股,有的三股或更多,均呈卷云形弯曲,作水涡状。
9、螭之颈和背,都有一道(个别两道)阴刻线纹,从颈或肩部始一直随背形延伸至臂部尾端,以表示肥壮的背脊肌肉。
在宋朝当兵,脸上都要被黥面,你知道什么关于黥面的故事?
所谓“黥面”就是在人的脸上刺字,原本是一种惩罚***的方式,如同我们所熟知的《水浒传》中的林冲、武松、杨志等人脸上刺字后发配充军的情景。后来宋朝实行“黥兵制”在军队中也普遍***取刺字的方式防止士兵开小差。
黥面是从唐末五代开始的,首先使用刺字的是后梁太祖朱温,据《宋史.兵志七》记载:“唐末,士卒疲于征役,多亡命者,梁祖令诸军悉黥面为字,以识军号”,在那个战乱的年代,士兵组成非常复杂,多有逃亡现象,朱温为了扼制这一现象,就在军人脸上刺字,以作识别,如果有人逃跑就让唐末无处隐藏,这就是刺字的最初用意,在那以后军阀们认为这一方法不错就沿用了下来。 宋朝的军队分为三种:禁军、厢兵和乡兵,禁军是宋朝的中央军,是守卫都城的,待遇自然就好,要想加入禁军行列那也不是容易的事,那都要经过政审、特招,那都是有权势、有地位、有关系的子弟才能进去的,这些兵整天的养尊处优,极少有逃兵,后来到了北宋末、南宋时禁军也同样要黥面;
乡兵极少民兵组织,农忙为民,农闲训练,主要负责当地的治安和参与当地的战事,不必东征西讨,不存在逃亡,因此在乡兵中就不用黥面。
而厢兵一般驻扎在边境地区,各地军队要定期轮流换防,需要不停地移驻,戍边既危险又艰苦,因此经常出现逃兵现象,所以这些厢兵全部要黥面。 士兵一入兵营就要黥面,除脸上外,手臂手指都可以刺字,在面部刺字就是在脸上刺上“xx指挥”就是部队的***,到宋仁宗时,还要在左手拇指下加刺地方安抚司的名称,如果士兵改投他部,还要加刺,如果开小差被抓,则要加刺“逃走”二字。
当年岳飞背上刺字也是制度使然岳飞九怀报国之志,曾三次从军抗金,他十九岁时在河北真定(今正定)第一次应募入伍,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为,因为北宋末年“刺字为兵”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,不刺字不可为兵这是定制,岳飞所以在背部刺“精忠报国”四字来激励自己报国杀敌。最为著名的当属狄青了,狄青是宋朝最负盛名的大将,他在青年时代投军后,像其他士兵一样在脸上取得了刺字的标志,人称“面涅将军”,后来他因战功而被皇帝提拔为枢密副使后,脸上仍有早年当兵时的刺字,宋仁宗劝他用药水去掉,狄青谢绝了皇帝的好意。
在脸上刺字当兵如同***一样,带有侮辱性质,有好多青壮年就不愿意当兵,南宋后期就慢慢的减少了刺字,元朝建立后,就取消了这种反人道的招兵制度。
古代“仗刑”打***有多疼?
杖刑, “去衣受杖”,***衣服,用竹木板打臀部。始于东汉,最初杖刑并不是一种正规的刑罚,没有得到朝廷有司廷尉正式颁布,仅仅是一种不成文的刑法规定。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性法规,一般用于郡县或者是民间部落的民俗刑法,直到隋朝才真正被刑部正是确立为国家级刑罚。
五刑之一,六十板起步
五刑,通常意义上讲是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的新五刑体系。这种新的五刑体系是由隋朝开创,之前还有许多朝代、帝王制定过不同程度的五刑,包括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,再往前追溯还有炮烙等等,这些都是久远的非人道的刑罚,由于太过于残忍,不能彰显明君圣主的品德,逐渐的也就退出历史舞台。
笞跟杖是同一种刑罚,只是量刑的程度不一样。隋朝律法中规定:把竹板削平,十分光滑,行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,也不能停止,必须一次性打完,以十为计量单位,一共分五个等级,十板起步,一直到五十板。
杖刑,同样是用竹子削平,只是竹板的厚度和长度都会增加,同样是一次性打完,分五个等级,六十板起步到一百大板子。
杖刑的适用范围
杖刑的皮肉之苦次之,更多的是起到***警示的作用。***的把衣物***,趴在椅子上由官吏用竹木板抽打。
杖刑最主要的适用对象就是妇人犯下奸罪,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这种苟且的行为,就是要受100下杖刑,罪不该死。所以武松杀死潘金莲后,性质一下大变,武松才跑上梁山。原则上来说,潘金莲的死也实属不公。
等明朝开国以后,朱元璋将杖刑普遍的推广开来,主要的受刑对象变成文人士大夫。朱元璋看来,这些文人士大夫绝对不能娇生惯养,只要有人敢逆朱元璋的意思,不管品级出身多大,必然是要在宫门前剥去衣物遭受杖刑。
文人士大夫最讲究个体面,这些人饱读诗书明大义,生死气节绝对不会惧怕,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身体形象受辱,所以朱元璋偏偏用杖刑来压制文人的气焰,当然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。
杖刑打到***有多疼
据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记载:宰严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两股间脓血流离。一般人被打一百大板后,***已经是皮开肉绽,可以说整个臀部的肉都打烂了,甚至***处都鲜血直流。
身体好的有可能扛过去,身体素质差的可能打到一半就昏死过去,昏死过去也不会停止,接着打,直到打完为止。很多人由于身体差扛不住这样的皮肉之苦,中途打死也是常有的事情,更多是会将身体打残。
杖刑在今天的菲律宾还继续被保留下来,早些年有两个德国青年在菲律宾胡乱涂鸦被处以杖刑10下,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就昏死过去,等到10下都打完刑满释放,两名青年被遣送回国后表示,此生再也不想去菲律宾。各位想想看,两个白人青年都仅仅能抗住3下,何况一百下。
杖刑,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,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。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,彰显出人性的价值和以人为本的理念,最主要的是它不至于致人性命,所以,自隋朝1500年以来一直流传到满清灭亡才被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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